31.5.2000
今天的「辅导活动」带同学到青少年中心参观。于路程中,有机会和C老师闲聊,向她请教关于行大型商场是犯规的事情。她指出这条例是由一女孩于大型商场溜冰场和男孩说话引起,称为「游荡罪」,同学可以在大型商场进食,但不可在「游荡」,否则会被记扣分制度。
此条例明显很难界定。难道途经大型商场往乘车、往大型商场百佳购物是游荡?法律不是愈明确愈好的吗?站在同学的立场,面对如斯不明确的校规,真是无所适从。为了担心被罚扣分制度,部份同学为了「斩脚指,避沙虫」,放学后可能连大型商场都不敢途经。相信众家长大都会赞同这条例,说到底,哪一位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放学后便立刻回家做功课?校规在家长们的支持下,变得更为巩固,校方亦可以用「因应民意」来继续执法。在XX学校,良好的校风一直是师生们的骄傲,亦相信是部份家长送女儿在这读书的原因。众老师很强调以前同学留下来的瑰宝不能毁于这一代的手中,所以学校校规很严,而且训导一直亦有很高的地位。从很多方面都可以窥探到训导的位置较辅导高,相信这是因为训导常用的是「罚」,她们都认为这是最快见效的方法,但对于弱小的心灵来说,打击可能并不小,因为可以立刻杜绝了同学的某种行为,保持良好校风,所以才被乐于采用。至于辅导,虽然成效未必立刻可见,但它对于学生的个人成长就可能更有得益。在学校,重要的是训辅合作,因为它们是密不可分的。要促成坦诚的合作,平等的关系、共同的目标、互信的态度是缺一不可的。在我看来,虽然辅导的地位较训导低,然而,辅导成员亦无需要妄自菲薄,一定要坚信辅导有成效的媒介,并非被动地做「补镬」工夫,而是可以主动出击。在这个placement让我可以引证到的是「只要肯努力,一定有成果。」「只要你有付出真诚,同学是感受到的。」
1.6.2000
今天下午参加了「辅导会议」,其中有一项讨论事项为提升辅导大姐姐形像,当C老师指出今年的辅导大姐姐「很弱、无责任感」时,有一位老师表示这会否是要求、期望不清晰的问题,应该在招收辅导大姐姐的时候要求她们签合约,保证负起某些职责,而且如果发现表现不佳,未能覆行职责,辅导章会被撤回,再加上提供训练予她们,下年度的情况应该可得到改善。这提议及计划确是我乐于见到的。
教务F老师找我们帮手搅camp,其实这次是她主动向我们提出的,乃学务与辅导的合作,我很同意L姑娘于开会时提出的辅导部将来可以与其它部门多加沟通及合作,增强大家的了解。
2.6.2000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四个多月的实习期又过去了。对我来说,时间真是过得飞快!遥想出实习的第一天及期间的点点滴滴,至今仍然沥沥在目,当时的惶恐、担心已成为过去式,现在的心情很复杂,有一点儿不舍、有一点儿无奈、有一点儿空洞、有一点儿满足…毕竟人非草木,谁孰无情,原来当面临离别一处自己曾付出过努力、经历过快乐、失落的地方以及要告别已惯常的生活方式、相处的老师、同学,的确会有点依依不舍,但古语说得好-「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回想起之前战战兢兢的心情,现在却颇庆幸有机会到XX学校实习,作为第一次的实习,这里给我的学习机会可真不少,老师、supervisor、拍挡都很helpful,热诚…但当然充满学者感觉的Supervisor之要求有时亦都颇高,刚开始时自己还觉得这个人有点儿「高深莫测」呢!可幸情况后来有所改善,相信一来是因为导师因应我的「程度」而帮忙,让我不至于疲于奔命,亦有可能是因为自己已熟习了他的处事作风。
但无论如何,自问自己亦有付出过努力去学习,务求做到最好,虽说当中尚有很多可改进的地方,但当回头审视自己在这段日子所做的一切,可以有一句「我已尽力」相信已很不错!不知道身为我导师的他又有何意见呢?
实习对我来说其实不单只是经验的累积、学识的测试,更是为了增加个人的成长,处事方式的成熟。当中有不少的反省机会,有部份的改变更是自己始料不及的…我自己有信心下一次的实习亦将会如这次一样,让我获益良多。
Student: 7014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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