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期歐洲及中國的琥珀藝術
歐洲
在十八世紀後期,業餘科學家經已證實琥珀是有機物料而非礦物,同時,琥珀不再時尚,取而代之的是瓷器等較新穎的奢華材料,只有波羅的海地區繼續視之為國家文化遺產。女兒結婚的時候,母親會送上琥珀項鍊和胸針,而當她再傳給自己的女兒時,又會再增加飾物的數量。
在風格上,十九世紀波羅的海設計師在珠寶及裝飾中,盡量保留琥珀原有的形狀。相比之下,中國琥珀雕刻師會將琥珀原石刻成全新的形狀,完全不會保留原有形狀的痕跡。
中國
明朝期間(1368年–1644年),琥珀已完全融入中國藝術,而作為珍貴的材料,它的用途由皇帝控制,只有皇室成員才可佩戴。中國藝術家將琥珀轉化成小雕飾, 迎合精英品味,例如學者會購買小雕像、花瓶及樹石研究,而皇室成員則購置吊墜、項鍊、耳環和髮簪。清朝(1644年–1911年)皇室具游牧血統,他們仍然推崇琥珀。或者由於他們與遼人來自相同的祖先,故此一直保留此傳統。多件清朝文物都展現了工匠處理琥珀的出色技藝,他們能夠充份利用其多樣的顏色(透明蜜色、奶黃色及不透明的紅色),營造不同效果。
琥珀項鏈(來自拉脫維亞 Jaunsaule)
十九世紀長35厘米
拉脫維亞國家歷史博物館
胸針(來自拉脫維亞 Ziemupe)
十九世紀琥珀、金屬、玻璃
總高度20厘米
拉脫維亞國家歷史博物館
胸針(來自拉脫維亞Rucava)
約1880年琥珀、金屬
總高度17.2厘米
拉脫維亞國家歷史博物館
胸針(來自立陶宛帕蘭加)
十九世紀琥珀、金屬
總高度15.5厘米
拉脫維亞國家歷史博物館
心形胸針(來自拉脫維亞Rucava)
十九世紀琥珀、金屬
總高度12.5厘米×長3.5厘米
拉脫維亞國家歷史博物館
梅紋耳墜一對
琥珀:明(公元1368年-1644年)銀鑲:清(公元1644年-1911年)
琥珀、銀
長6.5厘米×寬3.5厘米
夢蝶軒藏
螭龍紋盃
十七世紀琥珀、木(座)
高6厘米 (含座)×寬8厘米
夢蝶軒藏
朝珠
清晚期 (公元1644年-1911年)琥珀、水晶
長103厘米
夢蝶軒藏
喜上眉梢附蓋水注
明 (公元1368年-1644年)琥珀
高4.2厘米×寬7厘米
夢蝶軒藏
鰲魚觀音立像
十九世紀晚期琥珀
高11.5厘米×寬8.5厘米
夢蝶軒藏
松鼠葡萄擺件
十八世紀琥珀
高4.8厘米×長8.7厘米
夢蝶軒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