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期欧洲及中国的琥珀艺术
欧洲
在十八世纪后期,业余科学家经已证实琥珀是有机物料而非矿物,同时,琥珀不再时尚,取而代之的是瓷器等较新颖的奢华材料,只有波罗的海地区继续视之为国家文化遗产。女儿结婚的时候,母亲会送上琥珀项链和胸针,而当她再传给自己的女儿时,又会再增加饰物的数量。
在风格上,十九世纪波罗的海设计师在珠宝及装饰中,尽量保留琥珀原有的形状。相比之下,中国琥珀雕刻师会将琥珀原石刻成全新的形状,完全不会保留原有形状的痕迹。
中国
明朝期间(1368年–1644年),琥珀已完全融入中国艺术,而作为珍贵的材料,它的用途由皇帝控制,只有皇室成员才可佩戴。中国艺术家将琥珀转化成小雕饰, 迎合精英品味,例如学者会购买小雕像、花瓶及树石研究,而皇室成员则购置吊坠、项链、耳环和发簪。清朝(1644年–1911年)皇室具游牧血统,他们仍然推崇琥珀。或者由于他们与辽人来自相同的祖先,故此一直保留此传统。多件清朝文物都展现了工匠处理琥珀的出色技艺,他们能够充份利用其多样的颜色(透明蜜色、奶黄色及不透明的红色),营造不同效果。
琥珀项链(来自拉脱维亚 Jaunsaule)
十九世纪长35厘米
拉脱维亚国家历史博物馆
胸针(来自拉脱维亚 Ziemupe)
十九世纪琥珀、金属、玻璃
总高度20厘米
拉脱维亚国家历史博物馆
胸针(来自拉脱维亚Rucava)
约1880年琥珀、金属
总高度17.2厘米
拉脱维亚国家历史博物馆
胸针(来自立陶宛帕兰加)
十九世纪琥珀、金属
总高度15.5厘米
拉脱维亚国家历史博物馆
心形胸针(来自拉脱维亚Rucava)
十九世纪琥珀、金属
总高度12.5厘米×长3.5厘米
拉脱维亚国家历史博物馆
梅纹耳坠一对
琥珀:明(公元1368年-1644年)银镶:清(公元1644年-1911年)
琥珀、银
长6.5厘米×宽3.5厘米
梦蝶轩藏
螭龙纹杯
十七世纪琥珀、木(座)
高6厘米 (含座)×宽8厘米
梦蝶轩藏
朝珠
清晚期 (公元1644年-1911年)琥珀、水晶
长103厘米
梦蝶轩藏
喜上眉梢附盖水注
明 (公元1368年-1644年)琥珀
高4.2厘米×宽7厘米
梦蝶轩藏
鳌鱼观音立像
十九世纪晚期琥珀
高11.5厘米×宽8.5厘米
梦蝶轩藏
松鼠葡萄摆件
十八世纪琥珀
高4.8厘米×长8.7厘米
梦蝶轩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