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障人士资讯科技计划
介绍
视障人士需要读屏设备及点字显示器等电脑辅助设备协助,以便使用个人电脑接收不同类型的资讯。在公众上网点增设电脑辅助设备和协助有需要的视障人士购置这些先进和精良的设备,可以分别增加他们接触数码世界的机会,以及满足其学习或工作的需要。因此,社会福利署(下称「社署」)推出视障人士资讯科技计划(计划」),作为延续已于二零二零年底结束的「赛马会视障人士资讯科技计划」,继续支援视障人士购置仪器/装置。
申请资格
個別申請人除本身沒有本計劃所資助的輔助設備外,還須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a) 得到提供康復服務的受資助非政府機構、本地大專院校的學生事務處、本地中、小學的校長或勞工處展能就業科的提名(申請人須經由這些提名機構提交申請);
(b) 具備運用資訊科技的基本能力,並證明有需要使用有關設備以助其學習或工作;以及
(c) 過去三年內未獲其他慈善基金(例如殘疾僱員支援計劃)資助,以購買載於附表參考名單中的高效能中文讀屏設備、點字顯示器、輔助儀器及/或便攜式儀器。
除了符合上文第8段所述的條件外,個別申請人的家庭資產值還須低於適用於公立醫院及診所費用減免機制的指定上限。此外,個別申請人的每月家庭入息,亦同時不超過適用於其家庭人數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150%。個別申請人的每月家庭住戶每月入息水平及可獲考慮津貼額如下:
家庭入息 |
津贴额 |
为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100%或以下 |
100% |
为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100%以上至125% |
75% |
为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125%以上至150% |
50% |
为妥善利用资源,证明本身确实面对极度经济困难,无法购买本计划涵盖的辅助设备的个别申请人会获优先考虑。
细节
社署约每半年邀请符合资格的机构及个别视障人士提交申请。每期的拨款均设有上限,若该期已批核的申请款项已超过该期可批核的上限,则馀下的申请会依据所提交申请表上的日期次序而拨归下一期考虑。申请机构及个别人士可于截止申请后的两个月内获知结果。
个别视障人士如欲提出申请,必须取得上文第8(a)段提及的机构提名,并须经由提名机构提交特定的申请表格,当中应包括所需设备的报价。提名机构必须:
(a) 评估申请人对载于附表参考名单中的电脑辅助设备及/或辅助仪器/便携式仪器的需求;
(b) 评估申请人运用资讯科技的能力;
(c) 评估申请人的财政状况;以及
(d) 协助申请人借助辅助设备使用资讯科技,并提供所需的跟进服务/技术支援,以助他们学习或工作。
成功申请的机构或个别人士在获发批核通知书后,可依有关条款于一个月内自行购买载于附表参考名单中的所需的电脑辅助设备及/或辅助仪器/便携式仪器。机构或申请人稍后只需寄回有效的收据,便可获发还有关的批核金额;如有需要,社署亦可依据货品发票直接付款予供应商。
查询
如有查询,可致电(电话:3586 3594)或以电子邮件(电邮地址:eoimc@swd.gov.hk)联络社署康復及医务社会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