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劇的起源
粵劇又稱「廣府大戲」,是廣東地區主要戲曲劇種,其源頭可上溯明嘉靖年間(1522-1566)。粵劇融合中國其他戲曲如明代的弋陽腔、崑腔、清初以來的西秦戲、漢劇以及江蘇、河南、安徽、湖南、河北、廣西等外省戲曲的腔調,再加入廣東民間的說唱藝術與音樂,形成了獨特的藝術風格。
在乾隆年間(1736-1795),佛山已成為粵劇班的大本營,戲班藝人在那裡成立了一個行會組織,名「瓊花會館」。瓊花會館附近設有瓊花水部,是戲班的紅船用來停泊的地方。所謂紅船,是一艘用木造的帆船,船身大部分髹上紅色。紅船的主要用途是運載戲班成員及戲箱,戲箱裏有服裝、裝飾等在舞台上使用的物品。由於當時的粵劇戲班經常在珠江三角洲一帶演出,往來只能靠船,所以大部分時間都在這些紅船上食住。紅船內的建制非常嚴格,無論是船艙臥舖的分配或是藝人負責的職責,皆有一定的規矩,奠定了日後粵劇戲班組織的基礎。及至1930年代,由於粵劇的主要演出場地漸漸轉入城市,加上交通方便,紅船班也隨之沒落。
咸豐年間(1851-1861) 粵劇藝人李文茂反清起義,粵劇遭禁,而瓊花會館亦被清政府燒燬,令粵劇沉寂一時;根據文獻記載,戲班當時是掛上京班幌子來演出的。同治年間(1862-1874)禁令廢弛,粵劇逐漸復甦,而發展重心亦漸漸由佛山轉向廣州。粵劇同業更組織行會,於光緒十五年(1889)在廣州黃沙建成「八和會館」,積極推動廣東至廣西的粵劇發展。二十世紀初,演唱語言亦由戲棚官話(即桂林官話)漸改為粵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