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香港市民對調解服務愈來愈關注。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於2007年的施政報告中也曾承諾會在香港進一步發展調解服務,而律政司黃仁龍司長也曾多次談及調解的重要性,並領導一個團隊推廣調解服務。「復和公義」或「復和司法」並不等同「調解」,但與調解服務息息相關。復和公義是一套執行正義的新理念及手法,在當中運用調解是常見的手法。因此,有學者曾以刑事調解來闡釋復和司法,其意思是以調解手法協助違法者和受害者抒解衝突及緩和關係,以代替審判或補充法院的判刑。
在香港,早於90年代中期,黃成榮博士已提出可以引入復和公義的理念和手法以協助違法青少年更生。及至2000年開始,香港亦相繼有學者及社工積極運用復和調解的手法處理親子及校園衝突,進一步確定復和公義的功能,並將調解手法整合於復和公義的應用中。
時至今日,無論復和公義或復和司法,或是調解服務已經比較廣為人知,但仍未有太多人明白兩者之間的關係。本書的重點也不是澄清復和公義與調解的關係,但卻肯定可以讓讀者明白復和公義的起源,基本原則及復和司法的應用模式。在本書中,我們特別提及西方國家採用了「家庭小組會議」、「青年司法會議」、「復和警告」、「受害者—違法者調解會議」等來實踐復和公義,這是目前世界較常用的復和司法措施。事實上,在推行及帶領復和會議的過程中,會議主持人就必須運用調解的步驟及技巧。我們在當中最重視的就是要讓雙方或多方(違法者、受害者及有關人士)以正面態度去面對衝突/犯罪事件,透過中立會議主持人的協助,讓彼此明白事件所帶來的傷害,並承擔責任和修補傷害,以達致真正的公義。
本書先介紹香港對違規及違法青少年的處理方法,並指出目前香港針對違法青少年自新服務的遺漏,尤其是在違法青少年的分流和關懷受害者服務兩方面的不足。由於我們在檢視本港違法青少年服務的發展時,也同時檢視世界各地在這方面的發展,因此本書對當前違法青少年服務的發展有很詳盡的介紹。當然,本書最重點放在復和公義如何可以應用於少年司法制度上。在此,我們並非一面倒地推銷復和公義的理念與復和司法措施,相反地是以科學探索的精神,將復和公義的好與壞,過去和前瞻的檢視一一呈現於讀者的眼前。到底,復和公義是否一個可以在香港或大中華地區有效地實踐的模式呢?這個問題便有待讀者自行回答了!
盧鐵榮教授
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教授 暨
城大青年研究室創辦人
黃成榮博士
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 暨
犯罪學課程主任
Restorative Justice in Hong Kong—Its Applications, Development and Constraints in Juvenile Justice (in Chinese)
Product Name in original language
香港的復和司法—在少年司法制度中的應用、發展與限制
Author / Editor
盧鐵榮、黃成榮 著
HKD120.00
In stock
青少年心智發展未成熟,稍一不慎,很容易便誤墮法網。完善的司法制度有助建構安全社會,並協助犯事者更生。
傳統的報復式司法制度(retributive justice)偏重於嚴懲,強調公義的彰顯等同於懲罰阻嚇,但這種制度往往忽視了讓年青犯事者更生、學習、重建自己的機會,因此近年不少國家都發展了一套復和式司法制度(restorative justice),平衡犯事者及受害者的利益,鼓勵各方受影響者透過復和會議解決問題,使犯事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同時,可向受害人表達悔意及修補傷害,減低重犯的機會。
本書作者研究了六個國家的復和司法發展狀況,探討了復和式司法制度在香港推行的前景、憂慮等問題,並盼望日後香港的青少年司法制度能與時並進。本書除適合社工和教育工作者外,也是任何關心青少年違法者更生的人士必須參考的書籍。
ISBN
978-962-937-173-9
Pub. Date
Jul 1, 2009
Weight
0.34kg
Paperback
160 pages
Dimension
152 x
229 mm
Subjects
- 少年司法制度的檢討
- 國際上轉變中的少年司法
- 復和司法的發展及原則
- 歐美的復和司法經驗
- 澳紐的復和司法經驗
- 大中華地區的復和司法經驗
- 在香港實踐復和司法的憂慮
- 香港復和司法未來的發展
Related Titles
-
Youth Empowerment and Volunteerism: Principles, Policies and PracticesEdited by Elaine S. C LIU, Michael J. HOLOSKO, Tit. Wing LOHKD1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