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Terms in Company Law of Hong Kong, Mainland China and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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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三地公司法主要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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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社會,「公司」已成為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組織。全球化乃大勢所趨,各地不同的公司接觸愈趨頻繁,公司本身有不同持份者,各種紛爭衝突難免發生。公司法一方面確立公司法律地位及功能,如法人地位、責任性質及股份轉讓限制;另一方面保障平衡各方利益,以合理的方法解決糾紛。整體而言,公司法可令大眾對公司更有信心,向公司投資及與其交易,亦促進公司發展,加強經濟穩步發展。


近年中國、香港及台灣三個華人地區,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關係日益密切。縱然如此,基於法制及文化等差異,三地之公司法律發展步伐方向不同,以致有關法律條文及詞彙不盡一致。香港回歸中國後,按照《基本法》繼續採用英國普通法。地與台灣則屬大陸法體系,以成文法為主要法律來源。故此,三地法律詞彙有諸多相同相異之處,實得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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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有系統地梳理了相關的法律詞彙與概念,輔以具體案例作進一步解釋,為從事相關法律工作尤其是法律翻譯的人士提供了一部非常有用的工具書。同時,本書還關注不同術語體系所牽涉的歷史演變、社會形態和價值觀念等方面的異同,足以成為法律研究的參考書和法律翻譯教學的教材。
朱純深
香港城市大學翻譯學教授


 


法律翻譯貴在精準,而法律概念的轉換更取決於譯者對其意義及適用語境的準確把握。本書詳細對比分析中、港、台公司法關鍵概念和詞彙,並輔以譯例說明。無論是法律翻譯員,還是法律專業人士,認真研讀,必然大有裨益。
李德鳳
澳門大學翻譯傳譯認知研究中心主任、翻譯學教授
世界翻譯教育聯盟理事長


 


本書構思別樹一格,不單臚列公司法詞彙,更附以案例、報刊等資料,詳述詞彙的歷史及內容,既是工具書,又可用作法律課本,對翻譯及法律人員非常有用。
李劍雄
香港恒生管理學院翻譯文學碩士(商務與法律)課程總監


 


本書對不同繼受法系和同一語言的異地演化所致之法學翻譯困擾,提供了解決的指南;是實用的工具書,亦為入門的科普書籍。
陳毓奇
台灣高等法院特約通譯
美國賓夕凡尼亞州大學比較法學碩士

ISBN
978-962-937-285-9
Pub. Date
May 1, 2017
Weight
0.7kg
Paperback
384 pages
Dimension
185 x 285 mm
《兩岸三地公司法主要詞彙》是筆者所編著「法律翻譯系列」 之第三部著作。能於短短三年半內為「法律翻譯系列」出版三部民事法的著作,筆者深感欣慰。在2014及2015年,該系列之第一部《兩岸三地合約法主要詞彙》與第二部《兩岸三地侵權法主要詞彙》分別於兩屆香港書展上推出,讀者反應理想。筆者亦於過去兩年應香港翻譯學會之邀請,在商務印書館舉辦的講座講解二書之內容,出席的讀者有翻譯界和法律界的專業人員,以及各行各業的人士。《兩岸三地公司法主要詞彙》繼承前兩本著作之特色,理論與實用並重,以淺白流暢的文字介紹公司法概念,尤其是普通法的概念,期望能協助業界之翻譯及起草工作,加強中港台之法律及商業交流。在三地商務往來頻繁的今天,本書闡釋三地主要公司法詞彙,以至兩大法系之主要原則,作用尤為重要。書中列舉相關法條及案例,並輔以媒體及新聞稿等例句,一以解疑,二以辨異,三以致用,四以明理,亦求趣味盎然。書中第二部分收集並整理了三地共130個中文譯詞,為實務翻譯工作提供參考。本書無論對法律界人士、法律翻譯人員乃至各界的專業研究人士,皆能在實際工作中發揮積極的啟迪和參考作用。
本書分為甲、乙兩大部分。甲部以香港普通法概念為基礎,重點分析中港台共11個公司法詞彙,並按三地現行公司法之歷史來源、成立、管理、融資及社會責任各方面,分為六章。第一章〈導言〉界定「公司」 (“Company”) 一詞之涵義,論述中國古代商業法律之歷史、現代中國引進西方公司法之背景、三地法律差異及近年發展趨勢等。第二章〈公司成立〉介紹兩個詞彙,即「獨立法律實體」 (“Separate Legal Entity”) 及「公司成立為法團前訂立的合約」 (“Contracts Made before Company’s Incorporation”)。第三章〈公司內部管理〉有「董事局 / 董事會」 (“Board of Directors”) 一詞。第四章〈公司融資〉共涵蓋三個詞彙,即「股本融資」 (“Equity Financing”)、「信貸通融」 (“Debt Financing”) 及「上市發行人披露責任」(“Listed Issuer’s Obligations to Disclose”)。第五章〈公司外部管理〉亦涵蓋三個詞彙,分別為「接管」 (“Receivership”)、「企業拯救」 (“Corporate Rescue”) 及「清盤」 (“Liquidation/Winding Up”) 。最後一章〈公司未來趨勢〉,則詳述三地之「企業社會責任」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以上各章之中文翻譯皆源自香港,至於中國及台灣之翻譯及用語,各章內文會逐一羅列並舉。
第二部分是英漢詞彙對照表,共收錄了130條中港台英漢公司法的詞彙,較以往兩書收錄者為多,引用的法例及詞典資料亦更為豐富,俾便讀者更多了解詞彙之不同來源及相關譯詞。詞彙表為法律起草和翻譯實務工作提供參考,以香港普通法之公司法概念為基礎,據雙語法例及字典共列出130條中英對照的詞條,再加入中國與台灣相關的詞彙整合而成。詞彙表旨在提供三地公司法之中文翻譯「功能對等詞」(functional equivalents),亦涵蓋部分詞彙在公司法範疇以外之翻譯,由於三地詞彙在法理及一般意義上皆有差別,讀者必須慎加選擇、精準使用。

甲部 公司法主要詞彙

第一章 導言
01 Company 公司/公司/公司、企業
第二章 公司成立
02 Separate Legal Entity 獨立法律實體/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公司之法人地位
03 Contracts Made before Company’s Incorporation 公司成立為法團前訂立的合約/為設立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未經設立登記⋯⋯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其他法律行為
第三章 公司內部管理
01 Board of Directors 董事局、董事會/董事會/董事會
第四章 公司融資
01 Equity Financing 股本融資/增加註冊資本、股權融資/增資
02 Debt Financing 信貸通融、債務融資/債務融資/舉借債務
03 Listed Issuer’s Obligations to Disclose 上市發行人披露責任/發行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義務/公開發行公司資訊揭露義務
第五章 公司外部管理
01 Receivership 接管/管理/破產管理
02 Corporate Rescue 企業拯救/企業重整/公司重整
03 Liquidation / Winding Up 清盤/清算/清算
第六章 公司未來趨勢
01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企業社會責任/公司⋯⋯承擔社會責任/企業善盡社會責任

乙部  英漢詞彙對照表

陳可欣,香港中文大學學士及碩士,英國曼徹斯特都會大學法學學士,澳洲昆士蘭大學博 士。現任香港中文大學(深圳)人文社科學院副教授,任教中英翻譯。近年主要研究範疇 為法律翻譯及法律詞彙、專業翻譯及理論、翻譯教學、術語學等。曾在香港、內地及國際 學術期刊發表多篇文章,近著包括《法律翻譯系列:兩岸三地合約法主要詞彙》(2014) 及《法律翻譯系列:兩岸三地侵權法主要詞彙》(2015)。

作者訪問: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G3pGPxQVCY&list=UULe6FfnRBvxvWzo9gc8s6mQ&index=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