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uranc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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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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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0年代中國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中國的保險市場一直快速發展。為了確保保險市場健康發展及避免市場上的違規行為,1995年,《中國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頒佈實施,以規範保險市場及保障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與保險人的權益。近年,保險業務快速增長,服務領域不斷擴闊,加上科技的迅速發展,令市場上出現了很多不同類型的保險。《保險法》亦作出了數次修訂。本書分為四編,先從保險及保險法的概念說起,令讀者理解保險的運作原理及保險法;再闡述保險合同的原則及有關的法律問題。最後介紹了保險業法,令讀者了解有關保險公司的法律規管及監督管理。

保險離不開我們的日常生活,無論是為自己購買人身保險,為家居購買家居保險,還是為營業貨車購買機動車商業保險,保險都與我們息息相關。因此,除了保險公司,保險人,保險中介適合閱讀此書外,身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你,也可透過此書深入了解《保險法》。
ISBN
978-962-937-278-1
Pub. Date
Jul 1, 2020
Weight
0.8kg
Paperback
354 pages
Dimension
180 x 255 mm
Keywords
我國大陸保險業自20世紀80年代復業以來,不斷推進行業變革創新,保持強勁的發展勢頭。尤其是2006年《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和2014年《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的發佈,提高了社會公眾對保險的認識,在國家政策層面確立了保險業的定位,明確界定了商業保險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發展目標。四十年來,我國大陸保險業從逐步恢復國內業務到發展成為全球第二大保險市場。保費收入從1980年的4.6億元增長到2019年的4.26萬億元;在全球保險市場中的份額從不足0.1%增至超過11%,成為全球保險市場的主要增長引擎。

隨着保險市場發展,保險機構數量不斷增加,以及電銷、網銷等新的營銷方式和保險科技發展帶來的保險產品創新,推動保險銷售、核保、理賠等業務環節不斷發展完善。民眾的保險意識不斷增強,風險意識和對保險功能的認知不斷提升。越來越多的個人和企業使用商業保險作為主要的風險管理手段。不過,隨著保險需求的增加,保險糾紛案件也日益增多。目前,保險投訴涉及到諸多方面,特別是在銷售、理賠、服務等一些敏感環節上,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對其權利和義務的認知存在較大分歧。 2019年,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接收涉及保險公司的保險消費投訴93719件。其中,保險合同糾紛投訴88745件,佔投訴總量的94.69%;涉嫌違法違規投訴4974件,佔投訴總量的5.31%。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以「保險糾紛」為案由,2019年全年共檢索出裁判文書184608 篇。糾紛數據的增長在為保險法研究增加素材的同時,也說明加強保險法理論和實務研究的重要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經過2002年、2009年、2014年、2015年四次修改,對於規範保險活動,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對保險業的監督管理,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為正確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從2009年到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後頒佈《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至(四),分別解決新舊保險法銜接適用問題、保險合同章一般規定部分的法律適用問題、人身保險合同部分的法律適用問題以及財產保險合同部分的法律適用問題。各地法院也制定了大量關於審理保險類訴訟案件的指導意見,為解決保險合同履行中的各類法律糾紛提供了依據。保險法、相關司法解釋和法院判決,構成了本書的基礎。 《保險法》中既包括保險合同法的內容,也包括保險業法的內容。在保險監管方面,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998年11月成立,2018年3月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此過程中,形成了償付能力監管、市場行為監管和保險公司治理監管「三支柱」監管框架,所頒佈的大量規範保險經營和保險業監管的規章和文件,為保險業發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也夯實了保險監管法的研究基礎。

近年來,保險法理論研究成果日益豐富。既有對如實告知義務、條款說明義務、保險利益、損失補償、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權、保險合同解釋等基礎理論的研究,也有關於保單貼現、互聯網保險產品銷售、壽險保單現金價值歸屬、投保欺詐、保險人不當理賠等實務中熱點問題的研究。實踐中爭議案件涉及的產品種類也日益豐富,如董事高管責任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訴訟保全責任保險、日照指數保險、投資連結保險、分紅保險、營業中斷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爭議參與主體眾多,除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人外,還涉及保險中介機構(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保險公估人)、第三人等。在這本書中,希望通過對保險法基本原理的研究和案例的分析,使讀者了解保險法研究框架,了解保險基本原則、保險合同、產品條款和保險監管,逐步掌握分析和解決保險法律問題的方法。目前我國大陸保險法律、法規還處在變動和完善之中,如有爭議的觀點,敬請批評指正。

從學習民商法到學習保險學,兩個學科的結合讓我感受到保險法研究內容的博大精深。感謝王利明老師推薦,才有了寫這本書的機會。感謝張洪濤老師傳授保險學理論和實務知識,使我有機會在理解保險學的基礎上從事保險法的研究。感謝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陳小歡編輯的細心指導。對幫助過我的各位師友,在此一併表示衷心的感謝。

張俊岩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保險系
2020年6月

第一章  風險管理與保險

第二章  保險法概述

第三章  最大誠信原則

第四章  保險利益原則

第五章  損失補償原則

第六章  近因原則

第七章  保險合同概述

第八章  保險合同的主體

第九章  保險合同的內容

第十章  保險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第十一章 保險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章 保險理賠與爭議處理

第十三章 保險市場與保險公司

第十四章 保險中介

第十五章 保險業監督管理

張俊岩,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教授;兼任中國保險學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保險法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民大學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研究所副所長,中國人民大學中國保險研究所保險法與保險案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為保險學、保險法規與監管。講授保險學、保險法、保險監管、財產與責任保險、人身保險等課程。出版《保險學》、《保險法焦點難點指引》等書,在《經濟學動態》、《法學家》、《保險研究》等期刊發表論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