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完成得益於國家法官學院與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聯合舉辦的「中國高級法官法學博士」課程的開展,正是該課程的順利進行,使我有機會於2012年來到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成為一名博士研究生。進入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攻讀法學博士學位之初,便修讀了賀欣教授的高級法學理論與研究方法課程,開始接觸我國傳統規範法學研究以外的方法—從社會學、經濟學等不同學科角度來研究法學問題,特別是源於歐美國家、目前仍興盛於世界法學研究領域的社科法學研究方法,當然,在我國也稱之為法律實證研究方法,對我產生了強烈的吸引力,並激發了我的濃厚興趣。根據賀欣教授的推薦,我詳細地閱讀了北京大學法學院陳瑞華教授的文章〈法科學生如何撰寫學術論文—關於研究方法的對話之二〉和香港大學劉南平教授的〈法學博士論文的「骨髓」和「皮囊」—兼論我國法學研究之流弊〉。三位教授有關研究方法的觀點,以及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其他教授所傳授的具有不同特點的法學研究方法,顛覆了我多年的規範法學研究方法的思維模式。自此,我的法學研究興趣開始從規範法學研究模式,轉向法律實證研究模式。根據老師們所傳授的「寫自己熟悉領域的」技巧,我確定了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制度這一領域,作為博士論文研究題目,而實證研究方法則成為此論文的主要研究方法。
為了更好地掌握法律實證研究方法和寫好博士論文,在論文研究和撰寫的過程中,我閱讀學習了大量有關實證研究的專著和論文。首先,我系統地學習了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雷小政著《法律生長與實證研究》、重慶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仇立平著《社會研究方法》兩本有關法律實證研究和社會研究方法的專著。其次,我閱讀了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陳瑞華著《論法學研究方法:法學研究的第三條道路》和宋英輝等主編《法律實證研究方法》、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由麥高偉等主編的《法律研究方法》等有關研究方法的書籍。此外,我還閱讀了賀欣、朱蘇力、左衛民、劉思達、趙旭光、侯猛、冉井富等學者的大量實證研究的文章和著作,聆聽了陳瑞華教授、左衛民教授等講授有關法學研究方法的專題課程。大量閱讀學習實證研究理論的文章和著作,使我對法律實證研究方法和社會研究方法有了更加系統的認識,並對法律實證研究所具體實施的調查對象的確定、樣本的選取、研究材料的收集和分析等,達到準確理解和熟練適用的程度。為了彌補沒有進行過實證研究的經驗不足,參照維思出版社出版麥高偉等著《中國刑事司法制度之實證研究》和法律出版社出版郭松著《中國刑事訴訟運行機制實證研究(四):審查逮捕制度實證研究》等實證研究專著中的具體方法,我設計了研究所需的許多調查問卷、訪談提綱,還借鑒了其對資料的分析與運用方法,來分析所取得的大量審判案件和訪談材料。為了全面客觀的收集所需要的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審判材料,我請同事李繼亮主任擔任調查團隊的具體負責人,並請多名同事共同參與,由我給大家進行實證調查的培訓。在這一調查團隊的細致、客觀和全面的努力下,圓滿地完成了所確定範圍案件信息資料的採集和與法官的訪談。
Chinese Criminal Proceedings with Collateral Civil Action: A Study of Judicial Decisions of Two Levels of Courts
Product Name in original language
中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兩級法院個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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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刑事基本法限制被害人可以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而司法習慣和相關司法解釋將訴訟範圍進一步收窄,以致部分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其物質損失求償權利不僅未能獲得全面保障,甚至其訴權和訴訟權利也被限制或否定。針對司法限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的問題,本書作者選取了四個基層法院和中級法院十年的兩級法院案件作為研究樣本,分析案件受理、審判、執行等方面的實際狀況,探究限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制度在實踐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考察和檢驗支持或反對限制的不同理論觀點,並就有關限制範圍制度提出完善建議,冀能推進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制度在保障被害人權利等方面的功能。
ISBN
978-962-937-341-2
Pub. Date
Mar 1, 2018
Weight
0.59kg
Paperback
336 pages
Dimension
162 x
228 mm
Subjects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和司法限制之規範與理論
第三章 附帶民事訴訟之應然與實然
第四章 不同法院附帶民事訴訟之應然與實然
第五章 不同年度附帶民事訴訟之應然與實然
第六章 附帶民事訴訟替代措施之實施
第七章 附帶民事訴訟替代措施之救濟與執行
第八章 附帶民事訴訟替代措施對程序權利和賠償的影響
第九章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