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簽證申請

國際/非本地學生須知

非本地學生需要取得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學生簽證/入境許可證方可在香港就讀。持有由香港入境事務處所發出下列文件的人士,則視為本地學生: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 列明持有人擁有入境權的香港身份證;
  • 進入香港的單程通行證;
  • 全職就業簽證/工作許可證(就兼讀學生而言);
  • 優秀人才入境簽證/入境許可證;
  • 資本投資者的入境簽證/入境許可證;或
  • 香港入境事務處發出的其他文件,證明申請人在香港擁有居留權或入境權。

 

學生簽證/入境許可證

無居留權或入境權的人士如欲進入香港接受教育,在前往香港之前,須根據法律規定取得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有效學生簽證/入境許可證。學生有責任在到達香港前取得有效的學生簽證/入境許可證,並遵守許可證的條款及細則。如未能出示閣下有意修讀的課程相應的有效學生簽證/入境許可證,不得入讀本校課程。如閣下持有或已申請學生簽證/入境許可證,但其後決定入讀另一個課程,則可能需重新申請新的學生簽證。請諮詢本校環球事務處以獲取有關閣下需要就取得適當的學生簽證/入境許可證採取甚麼行動的意見。持有就上一個課程獲續期的學生簽證/入境許可證的城大畢業生,如要入讀另一個獲取錄的課程,須另行申請許可證。

獲取錄的海外學生須向其居住地的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申請簽證。申請簽證的要求之一,是申請人須提名一名年滿18歲的香港居民作為保證人。申請人如在提名保證人方面遇到困難,可致函大學,由大學以有關身分行事。內地學生可通過大學提交申請學生簽證/入境許可證的申請,而大學將須就其學習擔任保證人。有關申請簽證/入境許可證的詳情,請諮詢本校環球事務處:http://www.cityu.edu.hk/geo/cns_stdvisa.htm

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的規定,持有學生簽證/入境許可證在香港學習的學生,獲准在規定條件的規限下在香港逗留期間從事兼職工作。

如閣下需諮詢有關簽證的要求,請向香港入境事務處查詢。關於申請學生簽證的程序,請諮詢環球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