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訪者大多對家庭表不滿 (續)
4.1 訊息一: [我對家庭不滿!]
玩過了家人要求的回家時間
[四, 五年前開始{通頂}, 當時每晚規定要係食晚飯前返屋企, 個晚因為玩夜左(至7:00-8:00左右), 驚俾屋企人鬧, 咪越玩越夜, (索性玩)到第二日. 想同屋企人表示: 唔想俾佢管得太嚴]
[通常黃昏六, 七點就走(離家), 如果(晚上)八,九點至返屋企, 阿媽就會鬧, 索性第日二(黃昏)六, 七返屋企反而冇事...走左去, 唔想聽到佢(指其媽媽)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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